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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企业联合会参加全区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6-6-12[ ]浏览次数:82

6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企业联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内蒙古企业联合会会长张世宏应邀参加会议并做会议发言。

张世宏在发言中提议,为将集体协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需要重点抓好“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夯实协商基础。要帮助企业完善协商代表推选制度;制定行业性、区域性协商标准,明确工资增长、福利保障等核心议题。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破除企业“怕麻烦、怕担责”的误区;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双方代表协商能力,确保“谈得准、谈得成”。三是强化程序规范,确保协商实效。执行“要约—应约—协商—签约—履约”五步流程;根据需要可引入第三方,对协议执行情况定期跟踪问效。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形成联动合力。各级三方组织可为协商成效突出的企业争取政策优惠及倾斜。

近年来,自治区总工会与人社厅、工商联、企业联合会密切协作,通过开展集中要约行动”、聚焦平台企业协商、抓好小微企业协商、推动能级协商等措施,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全区向各类企业发放集体协商工作提示函2563份。其中,1.64万家企业签订综合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56.6万人,1.7万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49.9万人今年推动平台企业签订集体合同441份,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5.13万人。

会议强调,新形势下,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绩实效。

会议要求,相关工作要聚焦产业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低收入劳动者,围绕就业培训、劳动报酬、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集体协商。要建好用好管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加强部门协同,主动对接人社、工商联、企联获取信息支持,引导企业树牢协商理念

会上,锡林郭勒盟人社局、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呼伦贝尔市工商联、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包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