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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要闻 | 内蒙古明确第一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管理部门对应关系

发布时间:2025-5-7[ ]浏览次数:12

来源:内蒙古社会工作


为推动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不脱管”,近日,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全面梳理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对应关系,经充分征求意见、综合分析研判,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第一批389家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43个自治区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对应关系,补齐了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管理短板,推动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自治区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脱钩不脱管”“管行业就要管党建”要求,将本行业领域已脱钩或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行业管理,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主动了解掌握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按照部门职能履行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和党建工作责任。


通知强调,有关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自治区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贡献行业协会商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