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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中层领导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9-6[ ]浏览次数:100

来源:内蒙古国资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内蒙古森工集团)是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体,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集团主营业务是森林资源经营保护和森林生态保护建设服务,是集生态保护、林木育种和育苗、森林防火和航空护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碳汇开发交易、森林旅游康养、林下产品开发销售、绿色矿业、特种养殖等产业为一体的特大功能型企业集团。


    二、选聘及管理原则 

(一)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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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选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一)森工矿业公司总经理1人

岗位类别:森工集团中层正职领导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矿山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全面负责森工矿业公司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项目的综合运营管理,制定并实施矿业开发战略规划,制定矿业投资管理流程,建立矿业投资项目的施工管理体系和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在矿业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负责组织实施地质勘探,规划设计等可行性论证,并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供集团决策参考;负责开发项目的勘探组织与工程管理,在建项目的施工管理与设备采购、岗前业务技术培训等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代表森工集团履行对已投产矿业项目的任务目标、生产计划、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以及项目改扩建等方面的管理权与考核权;负责公司的全面运营管理、流程管理、团队建设管理及综合成本控制管理。

(二)森工集团旅游发展部副部长1人

岗位类别:森工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旅游发展部部长开展森工集团文旅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年度经营计划、费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方案制定;协助开展行业政策研究、市场分析与调研论证,定期分析林区旅游产业经营活动,提出经营改善建议;协助负责企业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开发谈判、项目储备、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负责引入和培育专业化的运营团队以及项目运营模式、商业模式、业态设计,提升林区旅游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协助负责建立林区旅游产业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林区旅游经营管理、服务管理、人才管理、质量管理、商业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等体系建设;根据森工集团部署安排和旅游发展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其他工作。


(三)林业信息中心副主任1人

岗位类别:森工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林业信息中心主任组织编制林区智慧林业、数字森工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数字化转型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负责集团数据中心云平台及智慧林业应用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和高效利用,为集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负责指导建设林区专用通信网络及信息化各类终端设备的运行、调度、维护管理;协调、配合公网运营商不断完善林区公网通信建设;负责各类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负责集团各业务系统推广应用,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软件平台的使用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参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会议和活动,为集团信息化建设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四)旅游公司副总经理1人

岗位类别:森工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旅游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市场营销方案,根据各阶段目标任务,组织分解落实相应的销售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分管领域业务创新和经营目标实现;负责统筹公司市场渠道搭建及拓展工作,制订相关的销售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数据分析整理工作,对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市场运作的可行性建议;配合总经理跟踪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并提供分析意见及改进建议;负责在线上运营、平台化整合等方面提供解决方案,培养市场化线上运营团队,并组织实施携程、马蜂窝、抖音、小红书等线上平台运营管理工作;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引流创收开展各类工作。


    四、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企业文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团结合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能忠实地执行森工集团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利益,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治企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以往工作中经营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

4.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5年及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行业限制),近3年(3年及以上)来,一直从事管理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担任下列某一项职务3年及以上,或者累计担任下列职务3年及以上:

(1)中央企业总部内设机构(或所属二级单位)的中层副职(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或者相当职务层级人员;

(2)近三年平均年纳税所得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职工和派遣工人大于或等于30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副总及以上或相当职务人员;

(3)省管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盟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

(4)行政事业单位副处级(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1.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严格执行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制度,凡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得选聘。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确定等次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选聘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31日09:00至09月13日1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蒙速招官网(https://www.nmgmsz.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中层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在报名网站提交下列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职务的任职文件、签字版的《个人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等相关材料。


(2)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和《个人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7:00。

根据选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等。原则上,应聘人员与计划选聘人数不足5:1的岗位取消选聘。

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提交材料短缺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提交材料造假或不能证明其经历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含面试、考察、公示和试用期期间,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履历分析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履历分析。汇总整理履历分析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履历分析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应聘人员与计划选聘人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环节,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选聘。急需紧缺的岗位应聘人员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环节,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选聘。

(四)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

对进入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环节的人选,核实其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确认其是否曾有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金融违规、媒体信息、个人红黑名单等(背景调查不涉及现任职企业)。如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存在问题的,可按照履历分析由高到低分值排序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入围人员。

(五)能力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的人员按应聘人员与计划选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环节,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聘。急需紧缺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环节,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聘。

1.人才素质测评。第三方测评机构统一生成测评账号及测前须知,在测评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下发至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人才素质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

2.能力测试。第一环节:公文筐测试。公文筐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第二环节: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六)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量化计分。其中,履历分析占比20%,人才素质测评占比10%,公文筐测试占比20%,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占比50%。

(七)体检

根据能力素质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候选人1:1的入选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考察及协商薪酬等事宜

经森工集团党委同意,由森工集团党委组织部派成员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前与考察人选就岗位职责、履职要求、业绩指标、考核要求、薪酬待遇等事项进行预沟通。预沟通达成一致的,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廉洁自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认定考察不合格,可依次、连续递补两次。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选聘职位。

(九)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由森工集团集体决策研究拟聘人选,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选经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聘任,并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称职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含试用期一年),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聘任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聘任实行任期制,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合格可继续聘任。健全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行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协商制定《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目标责任书》;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中的内容要与考核对象的《聘任合同》及《目标责任书》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建立“能高能低”的薪酬分配制度,在保障分配公平的前提下,为提升人才竞争力发挥作用;按照依法合规、违规必究、客观公正、责罚适当的原则,建立监督追责制度。

聘任人员列入森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

聘任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协议薪酬制度,薪酬水平一般不低于同类别森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平均薪酬总额,急需引进或属高层次人才等情况的,可由森工集团董事会根据企业实际、行业水平及经营目标等与被聘任人员商定。

(十一)退出规定

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终止)聘任关系:


1.退出条件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百分制低于70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完成率低于70%)的。

(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3)任期内一个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综合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

(4)因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5)聘任期限内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6)个人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7)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8)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9)试聘期内或试聘期满,经试聘发现或试聘考核结果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10)集团党委或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2.辞职规定

(1)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按照程序,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2)人选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如有党组织职务应当一并免去,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部分选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日(含)。

(三)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蒙速招官网和个人手机短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取消智能手机垃圾短信拦截功能)。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用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任资格。

(五)本次选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七)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简章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1342

(咨询内容包括:薪资待遇、基本任职条件等)

监督电话:0470-7425430(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