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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部分所属单位副经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7-17[ ]浏览次数:213

来源:内蒙古国资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注册资本130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000亿元,在册职工1万余人,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自治区诚信企业标杆,入选全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获得3A最高信用评级。现有新能源及运维、火电及供热、煤炭、建设服务四大主营产业板块,目前在运装机容量1671万千瓦,成功进入千万千瓦级能源企业行列,获批在建、待建装机容量4574万千瓦,在运、在建、待建装机规模在全区发电企业排名第1位;城市居民供热能力1.1亿平方米;拥有煤炭资源21处,地质储量288.59亿吨,年产能1.553亿吨,权益储量159.5亿吨;拥有电力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电源工程类调试一级资质,具备新能源规划、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调试、运维、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建设运营能力。

内蒙古同盛色连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是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蒙能煤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注册资本26亿元。主要负责色连二号北部区布拉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范围包括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煤矿建设、生产销售,煤炭加工及贸易,煤机制造以及煤炭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布拉格煤矿井田面积77.92平方公里,可采储量6.58亿吨,煤种以不黏煤类为主,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配套建设1000万吨/年选煤厂,建设项目总投资105亿元。

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是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蒙能煤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注册资本18.51亿元。主要负责纳林希里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范围包括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煤矿建设,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煤机制造以及矿建工程技术服务。纳林希里煤矿井田面积98.3521平方公里,备案资源储量22.46亿吨,煤种以不黏煤类为主,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配套建设800万吨/年选煤厂,建设项目总投资146亿元。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河矿业有限公司是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蒙能煤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镇宝格达乌拉东路,注册资本18.74亿元。乌拉盖河矿公司主要负责查干陶勒盖露天煤矿的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范围包括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煤矿建设、生产销售,煤炭加工及贸易,煤机制造以及煤炭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查干陶勒盖露天煤矿勘探面积189.52平方公里,计划生产规模500万吨/年,探明储量3.01亿吨,保有储量2.95亿吨,煤种为褐煤。项目建设总投资22.46亿元。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不含系统内在册职工)内蒙古能源集团部分所属单位副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内蒙古同盛色连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二)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三)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河矿业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领导下负责煤矿基建全面工作,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组织和实施企业生产基建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业绩目标。
(二)积极配合公司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在煤矿基建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统筹抓好煤矿设计、基建、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等工作。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坚持原则,协调、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
(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度认同公司的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2.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思想解放、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事创业精气神足。
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同志,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贯彻新发展理念,对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有较深理解,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能够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能够谨慎用权、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熟悉煤炭行业政策,具备组织抓好煤矿设计、基建、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等工作的专业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战略规划、决策判断、市场分析、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2.应聘内蒙古同盛色连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的,应具有50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井工煤矿全过程建设工作经验(包括矿井一期、二期、三期、联合试运转、地面建筑、洗煤厂等)。应聘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河矿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的,应具有30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露天煤矿全过程建设工作经验(包括工业广场、储装运系统联合试运转、地面建筑、洗煤厂等)。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采矿类相关专业。
5.应具有以下任职经历之一:

(1)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中层副职及相当职务层级岗位工作,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满3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正职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相当职务层级岗位工作,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满3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正职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3)地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相当职务层级岗位工作,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满3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正职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岗位工作,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科级和副科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5)民营企业应聘内蒙古同盛色连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的,应在50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规模的煤矿担任相应层级领导职务,且从事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满3年以上;应聘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河矿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的,应在30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规模的煤矿担任相应层级领导职务,且从事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满3年以上。
(6)具有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或列入全国行贿人信息库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以上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四、管理方式与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
1.竞聘成功的人员根据内蒙古能源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的方式管理使用;每届任期3年,由相关单位根据制度规定与其签订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等。任期期满后,重新履行聘任程序;未能续聘的,自然解聘,并解除劳动合同。
2.任期内或任期结束经考核表现优异的,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纳入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序列。
3.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聘任关系: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的。
(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4)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的。
(5)聘任期限内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6)个人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7)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8)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9)集团公司党委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10)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按照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市场化选聘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集团公司和事业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福利待遇。市场化选聘的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及其他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登录蒙速招官网

(https://www.nmgmsz.com/)《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部分所属单位副经理》专栏,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填写《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打包成1个压缩包,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报送至mnjtdwzzb@163.com邮箱。

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本次招聘工作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样式简历。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选聘,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所获得的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履职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及《个人承诺书》。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交相关材料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选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选聘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环节

1.如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15人以上(不含15人),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按1:10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在15人以下(含15人),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包括认知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包含政治理论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岗位专业能力等内容。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人员、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所有进入笔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环节

1.面试包括竞职陈述和答辩。竞职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履历分析

对应聘人员进行履历分析评价,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如有笔试,入围者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0%+履历分析×10%计算最终得分;如没有笔试,入围者按照面试成绩×80%+履历分析×20%计算出最终得分。


(七)组织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最终竞聘者以1:2的入选比例进入考察程序。

2.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

3.考察对象应出具健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八)聘任及公示

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决定最终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聘任程序。



    六、监督检查


选聘全过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471-6207059。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选聘条件,认真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市场化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市场化选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市场化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市场化选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市场化选聘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0471-6207106;0471-62071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岗位说明书 .doc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