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6-7[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176
来源:内蒙古国资
鄂尔多斯(汉语意为“众多的宫殿”)位于内蒙古西南部,毗邻晋陕宁三省区,是国家规划的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要节点城市。鄂尔多斯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煤炭、天然气储量分别占全国1/6和1/3,风能、太阳能开发潜力在1.4亿千瓦以上,是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基地、煤电基地、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等荣誉称号,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5849.9亿元,位列全国地级市第47位,经济总量位列内蒙古自治区第一。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市直属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市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拟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四)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五)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六)鄂尔多斯市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七)鄂尔多斯市数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八)鄂尔多斯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优秀的治企能力。有强烈的市场化意识和创新精神。在统一领导、规范操作前提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宽广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改革意识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
3.具有正确的政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前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清正廉洁的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5.中国公民,不具有双重国籍或移民身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详见附件2。
岗位任职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经济和金融管理、党群等领域相关工作经历。
2.市文旅集团、市创投集团、市融媒公司、市数投公司、市人才服务公司报名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市城投集团、市水投集团、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报名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3.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获得相应学位。
4.除满足以上全部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现任中央企业所属三级子企业、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二级子企业或地市(盟、自治州)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相当于县处级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2)中央企业所属三级子企业中层正职(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或相当职务层级满3年及以上人员;
(3)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二级子企业中层正职(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或相当职务层级满3年及以上人员;
(4)地市(盟、自治州)直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或相当职务层级满3年及以上人员;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或相当职务层级满3年及以上人员。
(6)一般应当具有在“四上”民营企业中层正职任职3年及以上从业经历的人员。“四上”民营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选聘岗位从业经历要求:
(1)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房地产、片区开发、基础设施投资等从业经历,熟悉项目各环节运作,具有较为丰富的项目全流程管理经验;或者具有企业财务管理从业经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资格证书。
(2)市水投集团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水利、水务建设与运营等领域从业经历,熟悉工业供水、城市供水、水利公益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
(3)机场管理集团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民航行业长期从业经历,熟悉民航宏观政策,了解民航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具备机场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地面服务、安全运行、航务机务等相关部门管理经验。
(4)市文旅集团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文化旅游策划、文旅行业投融资及文化场馆运营等相关从业经历,熟悉景区、景点的管理运营;熟悉文化旅游产业政策,能够准确把握文化旅游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与走向,在市场拓展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策划、管理和开拓创新能力。
(5)市创投集团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者基金管理、金融、证券相关产业管理等从业经历,熟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等工作。相关工作经验需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第五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
(6)市融媒公司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传媒文化类企业从业经历和大型活动组织策划经验;熟悉传媒文化类企业运营管理,擅长新媒体平台运作,善于运用AI、微短剧、微短视频等新媒体技术开展工作,能够围绕现代时尚、数字文创、新型展会、电商直播等新经济、新赛道,打造产业项目品牌。
(7)市数投公司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煤炭行业、数字产业从业经历,熟悉智慧能源、数字经济、煤炭交易等工作;熟悉能源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与规律,善于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链深度融合,熟悉煤炭行业数字化和智慧矿山现状,在智慧矿山规划、工业互联网应用研究、智慧矿山项目建设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具备大型数智化项目策划和实施能力。
(8)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般应当具有人力资源、组织人事、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管理等从业经历;熟悉人力资源外包、派遣、培训、招聘、考务测试、猎头服务、人力资源战略咨询、产业园区运营、创业投资孵化、人力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
6.优先聘任熟悉公司运作及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管理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2.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有犯罪记录或被列入行贿人信息库的。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8.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主要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以下网址报名并上传提交相关材料:https://zhaoping.ciichr.com/f/2zMIRq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3.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下载《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3),填写提交后还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签字版的《个人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等扫描件。
4.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做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立即终止聘用协议并追缴已发放薪酬。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首先,进行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制定简历筛选标准,进行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等。其次,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简历进行履历分析,并对履历分析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初步排名,原则上择优按照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未达到1:5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核实人选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确认其是否曾有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金融违规、负面舆情、个人红黑名单等。复审通过后,进行能力测评。
(三)组织测评
1.心理测评。公文筐测试前,面试人选通过在线测评系统以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2.公文筐测试。本环节针对选聘岗位设计、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4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3.个人述能演讲及半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按6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选聘领导小组报请市委同意后,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预备人选(如未达到1:3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考察预备人选),报选聘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综合运用谈话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表现,重点考察领导管理能力、经营业绩专业水平、业内口碑、个性特征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结果应如实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形成考察工作意见。
考察人选一经确定,必须服从选聘领导小组考察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自动取消其人选资格。以上选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五)会议研究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并报市委同意后,提出拟选聘的提名人选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会议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六)聘任
正式聘任前,拟聘任人选应当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有职务。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放弃正式编制,并解除人事关系。
企业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聘任程序。企业董事会与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领导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以契约方式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标准、履职待遇及福利、奖惩措施、续聘和解聘条件、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竞业禁止等。
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不得调整岗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七)薪酬待遇
参照目前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结构,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经营业绩、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同时,符合我市现行人才政策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相关政策条款,享受相应年薪待遇。最终薪酬待遇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八)备案
拟聘任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短信和电子邮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三)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对发布虚假选聘信息的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477-8588614(18647707733) 0477-8581238
监督电话:
18704775599(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2.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职位说明书
3.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报名表
4.个人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