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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行业共识

发布时间:2024-5-14[ ]浏览次数:86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本网5月13日讯(草原全媒·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郝佳丽 实习记者 高辉)5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二期主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的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据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文旅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对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深化诚信理念,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行业共识;安排巡查专员,密切跟踪网络热点,关注游客关切,对旅行社招徕过程中虚假宣传进行巡查,对违规行为立即叫停、及时处置;有效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问题,常态化开展“体检式”暗访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情况。今年1至4月,全区出动综合执法人员13997人次,检查旅游经营单位5202家次,办结案件17件,其中责令停业整顿2家,吊销许可证1家,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今年是自治区诚信建设提升年,结合基金监管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大对欺诈骗保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并把医保信用体系建设与打击欺诈骗保结合起来,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针对欺诈骗保领域失信问题及时曝光,力争营造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氛围。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诚信计量、食品安全诚信、知识产权诚信、市场秩序诚信等方面的监管,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等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发布机制,开设诚信建设公示专栏,集中公示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全区首批26家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经营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后,可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积极推动各盟市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将一些情节恶劣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通过官网陆续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和家长有效甄别,让违法违规举办的机构无所遁形,为合法合规举办的机构树立正面形象,为诚信经营的举办者做好“背书”。通过取缔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责令退费、做出行政处罚、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等手段,减少滋生“黑机构”的土壤,防范机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有效形成了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效应,持续在校外培训机构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健康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