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综述
发布时间:2024-5-8[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204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于3月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国务委员谌贻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国务院副秘书长刘宇辉,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赵世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秀章,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杨宇栋,中国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宏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到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参加会议。
徐留平同志宣读表彰决定,与会领导同志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授奖章奖牌、证书。会议表彰了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99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涉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等多个系统和各个行业。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劳动关系处、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江西省崇仁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重庆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等作为先进集体,多名企联组织工作者作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先进个人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原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朱伯荣同志介绍德清县探索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创新集体协商工作体系的成功经验。当地通过集体协商,稳定经营困难企业的工作岗位,确定确有困难需要裁员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先进集体代表介绍了创建跨区域全国性集团协商机制,建立职工意见沟通会等常态化机制,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的经验做法。
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代表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工作交流发言。辽宁省通过开展“春暖辽沈”园区护航专项行动,累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150万人次,释放惠企稳岗红利150亿元。山东省培育了1200多家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获批3项国家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湖南省建立快递员、外卖送餐员、货车司机等群体权益维护“1+N”政策体系,创新推出利益分配“算法取中”模式。四川省介绍了组建县域劳动关系协调员联盟,创新推动“枫桥式”商会建设的相关经验。
徐乐江同志宣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倡议广大企业和企业家聚焦和谐创建,助力高质量发展;依法合规用工,保障职工权益;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全面发展;担当社会责任,增进民生福祉。要坚持把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家国情怀和使命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时代大势,勇担时代大任,诚信合规搞经营,团结职工谋发展,在和谐创建赛道上,奋勇争先,携手共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激发强大内生动力、提供坚实物质基础。
与会领导同志指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就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大部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事关稳就业和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事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本次表彰会议对于激励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引导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作用。
近几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加快建立工作体系、稳定推进协调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积极开展和谐创建工作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有21个省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多数省份将创建活动纳入当地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劳动关系领域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了以《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干,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劳动法律政策体系。城镇新增就业保持稳定,就业人员最低工资水平年均增长6%,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劳动者就业质量和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社部联合八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并有力有效推动落实;全国总工会完善普惠性加特殊性维权服务工作体系;中国企联开展企业诚信宣传、企业信用评价;全国工商联持续开展民营经济界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法治民企建设等。
与会领导同志指出,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构建高水平的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迅速壮大所带来的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课题,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困难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与会领导同志强调,要把稳就业促增收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突出位置,要以更大力度稳岗扩岗,促进劳动关系稳定。要进一步织密扎牢劳动者权益保障网,一方面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注重通过完善法规制度调整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涉及面广,联动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要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政府主导作用、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工会的重要推动力量,推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格局,健全协商协调制度机制,分类推动集体协商,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协调机制,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做好牵头抓总、制度完善、法制宣传、监督执法和争议处理等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履职尽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要做好企业维权服务,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民主协商要求。要守住劳动关系安全稳定的底线,做好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工作,把劳动纠纷预防在早、化解在小,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完善用工登记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加强调解力量建设,切实提高争议调处效能,定期分析研判劳动关系领域意识形态动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完善公共服务内容,提升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