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3969
内蒙古企联[2017]4号
自治区工商联、民间商会、各有关高校及企业和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自1990年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以来,已开展了23届,共审定发布获奖成果1074项。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企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调动企业家及广大企业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起到了推动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地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和发布工作,使其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提高审定工作质量,拟聘请大专院校、企业等各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参与到此项工作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秉承公正;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熟悉自治区企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具有较高的经济理论水平和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或实践经验;
(五)在企业管理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六)有高级以上经济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
(七)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八)企业人员应当是规模以上企业具有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人员;高校人员应当是副教授级别以上人员。
二、单位推荐或自荐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在本单位选择推荐有意向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或以自荐的方式并报送材料。
(一)、填写所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专家信息表”一式2份。
(二)、提供相关附件
1、单位推荐信或个人推荐信。
2、个人关于企业管理方面在权威媒体上发表的文章两篇。
3、职称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三、对上报的材料我会将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审定专家。
四、被纳入自治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人才库的人选,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诚信数码大厦10楼1005房间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嵇建平 张玉萍
电 话:0471-3950856 3951865
电子邮箱:jjp6262@163.com
2017年7月4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专家信息表
出生年月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政治面貌 | ||||||||
最后学历 | 学 位 | ||||||||
工作单位 | 工作部门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邮箱 | ||||||||
个 人 简 历 | |||||||||
单位推荐盖章 : | 本人自荐签字: |
(此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