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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开启最严环保制度

发布时间:2017-7-18[ ]浏览次数:5987

  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试点,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4日,新华网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内蒙古将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开启最严环境保护制度。


  据介绍,2018年,内蒙古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自治区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任务。


  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完成钢铁等8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试点;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区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大数据、第三方治理等环保服务业,健全环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发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


  同时,积极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散乱污”企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


  强化规划环评约束和指导,印发实施自治区“十三五”规划战略环评,加快推进包头等盟市战略环评和鄂尔多斯市“三线一单”试点,力争实现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严格环评审批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环保科技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引领环保产业发展。(石毅)